四川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高分子研究所材料学专业 2018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 根据《四川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办法》(川大研〔2015〕58号)有关规定,经高分子材料学科研究生招生工作...
根据《四川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办法》(川大研〔2017〕65号)有关规定,经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研究,定于2018年1月5日进行2018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复试(材料加工工程、生物医学...
各培养单位、各位同学: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文件精神,我校修订并通过了新的《四川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川大研【2017】66号),于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四川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高分子研究所 2018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1.考生须思想品德良好,身体健康,具备《四川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各项报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