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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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大学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川大研〔201764号)有关规定,经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研究,2019年我院高分子材料加工工程系材料加工工程专业现接受调剂生,具体安排如下:

一、调剂要求满足《四川大学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川大研〔201764号)关于调剂的有关规定。

二、学院内报考材料学、复合材料、高分子科学与工程专业,在达到本人所报考专业初试合格分数线,同时满足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初试分数线(外国语42分,专业课70分)的前提下,可自愿申请参加我院材料加工工程专业调剂复试;

有意向的考生请联系咨询并作登记(咨询方式:759537389@qq.com,电话028-85405112),下载并填写《调剂申请表》(附件1)发送至上述邮箱,经筛选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调剂复试。

 

登记截止时间:即日起到201959日上午12:00止。

调剂复试时间及地点会在我院官网另行通知,请考生高度关注。

 

 

四川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955

 

附件下载: 调剂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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