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大学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川大研〔2017〕64号)有关规定,经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研究,2019年我院医用高分子材料及人工器官系生物医学工程专业现接受调剂生,具体安排如下:
一、调剂要求满足《四川大学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川大研〔2017〕64号)关于调剂的有关规定。
二、学院内报考材料学、复合材料、材料加工工程、高分子科学与工程专业,在达到本人所报考专业初试合格分数线,同时满足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初试分数线的前提下,可自愿申请参加我院生物医学工程专业调剂复试;
有意向的考生请联系咨询并作登记(咨询方式:fredca2005@163.com,电话028-85469978),下载并填写《调剂申请表》(附件1)发送至上述邮箱,经筛选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调剂复试。
登记截止时间:即日起到2019年5月9日上午12:00止。
调剂复试时间及地点会在我院官网另行通知,请考生高度关注。
四川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9年5月5日
附件下载: 调剂申请表.docx
附件【调剂申请表.docx】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