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及环保工作
日常考核办法
为了加强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各类实验室的安全与环保工作,预防各类安全及环保事故的发生,根据《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四川大学实验室安全与环保管理条例》等法规及文件的要求,结合学院各类实验室的实际情况和学院年度工作考核办法,现制订学院实验室安全与环保工作日常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及原则
考核范围包括学院所属实验中心各实验室,各系、所、室所属课题组科研实验室。
考核以学校、学院安全检查结果作为依据,对实验室安全与环保工作不达标或多次通报后不整改的课题组及个人在年终考核时采取扣减一定工作量作为学院实验安全及环保工作日常考核原则。
二、具体考核标准及办法
根据考核范围和考核原则,学院实验室安全与环保工作日常考核标准及办法如下:
1、学校日常检查
凡是在学校各类日常安全检查过程中,被学校通过学院下发整改通知书的实验室及个人,每被通报一次,年终扣减实验室安全与环保管理责任人20人.学分工作量。
在接到学校下发整改通知书后一个月内,对通报问题进行整改,并向学院提交整改情况书面报告的,不扣减工作量。逾期不整改或未按时提交整改情况报告的按未整改处理。
2、学院日常检查
凡是在学院各类日常安全检查过程中,被学院通报整改的实验室及个人,每被通报一次,年终扣减实验室安全与环保管理责任人10人.学分工作量。
在学院通报整改后一个月内,对通报问题进行整改,并向学院提交整改情况书面报告的,不扣减工作量。逾期不整改或未按时提交整改情况报告的按未整改处理。
3、个别问题处理
凡是发生各类安全与环保问题,但尚未达到安全与环保事故处理标准的个别情况,年终一次性扣减安全与事故责任人100-200人.学分工作量。
达到安全与环保事故处理标准的情况,按国家、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日常考核的重点
学院实验室安全及环保工作日常考核的重点包括:
1、实验室管理与卫生
实验室门外张贴有安全责任移动联系方式,实验室内部有每日安全卫生值班登记表及实验操作规范。实验室环境整洁,卫生情况良好,无私拉乱接现象,地面无水渍、垃圾及废弃物。未使用的实验仪器及药品摆放整齐,实验台面干净整洁,实验原材料码放规范。实验室改造及装修提前向学校保卫处和学院党政办公室备案,大型设备的购买及安置提前报学院审批。
2、实验室安全
实验室配有灭火器具且摆放在显眼位置。各类气体钢瓶固定良好,易燃易爆气体、有毒气体钢瓶标识明显,管理严格。有危险化学药品进出台账。加热设备、烘烤设备、耐候性设备摆放合理。实验进程中,学生按实验规范着装及佩戴防护,不发生人员脱岗现象。无堵塞逃生通道、消防通道的现象。定期对高危、自制设备进行检验及维修。
3、实验室环保
少量废弃物集中整齐存放,废弃器皿及废液能及时按学校要求进行转运。
四、学院要求各课题组为进入实验室的学生购买意外保险。
五、本考核办法经2015年1月12日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自2015年3月1日起实施。办法中未尽事宜,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解释。
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O一五年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