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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时间:2021年12月3日下午(星期五)

学习形式:采取多种方式组织学习

学习地点:各系所室自行安排

学习内容: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教育系统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根据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2021年全国“宪法宣传周”工作安排,2021年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活动主题为“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宣传宪法”。重点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领导人民进行法治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宪法、民法典、教育法和疫情防控等相关法律法规。继续开展第八届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教育部将在北京设立主会场,我省在四川师范大学设立分会场。

各单位要组织教职工和全体党员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深入学习领会并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学习材料:

1、宪法晨读内容

2、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文件《学习辅导百问》




附件【宪法晨读内容.doc】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