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就业

招生就业

我院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3号)和《四川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实施办法》(川大教〔2017〕131号)精神,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全面考查、择优选拔的原则,特制定我院2018届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推荐工作实施办法。

一、实施办法

(一)推免条件

1. 符合推免要求的学生自愿报名。学业成绩在专业人数前50%的学生,可进入学院2018届推免研究生面试名单。

2.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

3.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课程成绩计算采用第一次修读的成绩,补考和重修复修成绩不用于推荐面试研究生的成绩计算。

4. 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独立思考、综合分析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学术发展潜力。

5. 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和运用能力,要求具体标准如下:大学英语(含口语)课程加权平均成绩≥80分;英语四级成绩≥568分;或英语六级成绩≥425分;或TOEFL成绩≥88分;或旧GRE成绩≥1200+4分;或新GRE成绩≥310+4分;或IELTS成绩≥6分;或GMAT成绩≥600+4分。

6. 创新创业能力特别突出、科研成果特别显著、专业水平特别高者,课程成绩和英语要求可适当放宽。但外语水平不能低于合格。此类学生向学院申请,由本学科2名教授推荐、学院考核确定人选(占学院指标),参加学校召开的专家组考核会确定最终人选。

7. 遵纪守法,大学期间未受任何违纪处分或违纪处分已解除。

(二) 推免标准

见附件1

(三) 材料审核

2017年9月13日17:00前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成绩单、证明材料和申请表书面材料交由政治辅导员初审后,交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审核汇总。 (四)综合测评

考核小组对所有候选人进行面试考核,给出面试成绩。由推免工作小组根据《高分子学院免试研究生评选标准》将学业成绩(前三年)、科研创新潜质、专业能力倾向成绩与社会实践活动成绩相结合,计算综合测评成绩,并排序。

(五)志愿确认

学生根据综合排名确认志愿,并签订诚信承诺书。 (六) 学院公示

初选信息在我院学工组网站公示,9月21日前将推免学生名单汇总表报教务处。

二、有关管理事项

(一)获得免试资格者一律不纳入当年毕业生就业计划。

(二)获得免试资格者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1.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

2.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

3.取得免试资格后受到处分或在毕业学年中所修必修课程(包括毕业实习、毕业设计及毕业论文)考核成绩低于满分的80%(或良好)。

本方案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四川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8届推免工作小组

2017年9月12日

附件1:高分子学院免试研究生评选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