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大学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修订)》(川大研〔2017〕64号)有关规定,经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研究,2018年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要求如下:凡报考我院材料学080502、复合材料08050Z1、高分子科学与工程0805Z2、材料加工工程080503的考生成绩达310分以上(含310分),单科成绩45(68)分(含45(68)分);材料工程085204中的研究方向之材料高性能化及功能化(研究方向代码02)的考生成绩达280分以上(含280分),单科成绩40(60)分(含40(60)分),且对医用高分子材料感兴趣并参加登记的考生(登记办法见后文第五点)可参加本系复试。已经确定的推免生(包括外校推荐到本学科的推免生)不参加本次复试。
一、复试时间安排:
1.报到、审查资格:
报到时间:2018年3月18日下午16:00—17:00
报到地点: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208办公室
2.笔试:
笔试时间:2018年3月19日上午 9:30-11:30
笔试地点:研究生院研3-401
笔试形式:闭卷考试
笔试科目:专业课笔试按学生来源不同分为“高分子材料科学与工程基础”(其中:高分子化学及物理学占60%;有机化学、高分子材料合成、加工、复合材料共占40%)或者“有机化学基础”或者“解剖生理学”,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基础选择其中之一。
注意事项:笔试时需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
3.综合面试与英语口试(交叉进行):
面试时间:2018年3月22日全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面试地点:学院附楼214会议室
4.体检:
体检医院:由政府设立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四川大学校医院(自带1张1寸照片贴体检表)。
四川大学校医院体检时间:
3月14日-3月16日下午14:30-17:00
3月19日—3月23日全天,上午8:10-11:00,下午14:30-17:00
体检表交回时间:2017年3月22日前
体检表交回地点: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208办公室
二、复试报到所需材料:
考生复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居民二代身份证、军官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生带学生证)以及本科成绩单(盖鲜章,应届生请准备前三年的成绩),同等学力考生还应带有关证明材料(即国家外语四级证书和在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学术论文)。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所有材料均需准备原件及复印件各1套。
三、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为差额复试。复试成绩总分为200分,其中笔试部分占100分,面试占100分,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为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应不低于60分,否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加权公式:S总=S初(百分制)*50%+S复(百分制)*50%
四、复试收费标准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641号)规定:研究生招生复试费:每生120元,同等学力报考研究生另收加试科目考试费80元。按照学校相关要求,研究生复试费需在网上缴纳。缴费网址:http://sf.scu.edu.cn/payment/,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密码为:888888。
五、各专业复试名单(不含推免):
姓名 | 专业 |
郑潇然 | 高分子科学与工程 |
李子芬 | 复合材料 |
接受部分学院内对医用高分子材料感兴趣的考生(需要上院内原报考专业的复试线),登记时间:即日起到2018年3月17日18:00止,将考生报名信息(姓名、报考专业、初试总分)和拟参加笔试科目以电子邮件发送至Email:jianshu_li@scu.edu.cn。
六、咨询联系方式:028-85469978
七、举报受理渠道:四川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高分子学院203办公室),电话028-85461788,邮箱scucpse@163.com。
注:不能按时前来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
四川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