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就业

招生就业

根据《四川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办法》(川大研〔2017〕65号)有关规定,经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研究,定于2019年1月10日进行2019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复试(材料加工工程专业)。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试时间安排

1. 报到

报到时间:2019年1月9日星期三下午15:00

报到地点:高分子学院208办公室

2. 复试

复试时间:2019年1月10日星期四上午8:30

复试地点:西四教101A室

复试形式:采用面试形式,参加考核的学生需要准备PPT,讲述个人情况、学习研究经历、硕士阶段的研究情况(课题、思路与方法、创新性和主要成果等)、博士阶段的研究计划、个人规划等,时间每人20分钟。

二、复试报到所需材料

考生复试时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居民二代身份证、军官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生带学生证)。

以上所有材料均需准备原件及复印件各1套。

三、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考生总成绩=材料评估成绩*0.8+复试考核成绩*0.2。

四、复试收费标准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641号)规定:研究生招生复试费:每生120元。按照学校相关要求,研究生复试费需在网上缴纳。缴费网址:http://sf.scu.edu.cn/payment/,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密码为:888888。

五、复试名单

姓名

拟报专业

冯兰祥

材料加工工程

任嘉怡

材料加工工程

吴校天

材料加工工程

龚涛

材料加工工程

唐婉玉

材料加工工程

王志国

材料加工工程

陈缘

材料加工工程

贾进

材料加工工程

六、咨询联系方式

028-85405112 联系人:刘老师

七、举报受理渠道:

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纪委办公室

联系方式:028-85461788

注:不能按时前来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

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