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中期考核
办理时限 |
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前两周 |
办理地点 |
学院208办公室 |
办理流程 |
所需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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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前两周内完成中期考核工作(考核学生范围包括二年级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学院根据研究生院通知成立各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领导小组,并制定各学院中期考核办法。
2.研究生下载填写《四川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并附相关科研、社会实践、获奖等材料,送指导老师签署意见。
3.研究生将导师签署意见后的考核表及相关材料提交至所在学科点,各学科按照中期考核办法组织进行考核工作。
4.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领导小组对各学科的考核结果进行审核。
5.学院将中期考核结果(主管领导签章)送研究生院。
6.研究生院复审各学院材料并将意见反馈回各学院。 |
研究生发表的学术论文为中文论文的,需附期刊封面、期刊目录页、论文首页; 研究生发表的学术论文为英文论文的,需附学术论文全文并有详细的期、卷、页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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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附件【四川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doc】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