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教学

办理时限

入学第二学期前

办理地点

学院208办公

办理流程

1.研究生入学后,应在导师指导下结合自身兴趣确定选题方向,收集资料和进行调查研究,并且制定具体的研究工作计划。学位论文课题应在了解本研究领域国内外现状、发展动态的基础上确定论文题目,论文应体现学科领域的前沿性和先进性,具有一定的创新性。

2.开题报告时间由研究生导师根据研究生研究进度情况确定,为保证论文工作质量,博士研究生开题报告最迟距离申请答辩日期不少于2年,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最迟距离申请答辩日期不少于1年。

3.在确定开题答辩日期后,研究生填写《四川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见附件),并提前将开题报告送至开题答辩委员会成员进行审阅,同时报送到各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开题答辩的时间、地点应当进行公示、预告。

4.开题答辩由主席主持,采取答辩方式进行。答辩环节应包括报告人陈述、专家提问及评议表决等。答辩秘书应完整记录答辩过程及结果。

5.开题答辩通过者,在学院规定时间内根据答辩委员会的意见对原报告进行修改完善,经导师签字完毕后,将开题报告送交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保存,同时录入研究生管理系统备案。学位论文开题后,一般每学期应提交一份书面进展报告给导师,毕业时至少提交三份。

附件

 四川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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