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导师:
根据《四川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培养办2017年9月25日《关于严格执行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的通知》的文件精神,重申在籍研究生完成学业时间:
一、博士研究生:
1、2012级及以前年级,最迟至2019年9月底须完成学业(2017年9月25日名单,现役军人、退学和毕业已更新);
2、2013级及以后年级,最长学习年限(含延期、休学在内)6年内须完成学业。
二、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
2015级及以后年级,最长学习年限(含延期、休学在内)4年内须完成学业。
三、硕士研究生(学制2年):
2016级及以后年级,最长学习年限(含延期、休学在内)3年内须完成学业。
四、对未能在以上时间完成学业的学生,将按照学籍管理规定中“退学”条款:“(一)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进行学籍处理。
五、导师应安排好超期和延期研究生的学习、论文;学生本人应重视并协调好自己的学习、生活和工作,争取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业。
六、参军入伍、现役军人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保留学籍至退役后两年。
请以下学生尽快与学院教务办公室联系,办理退学或延期手续。若由于失联等原因造成的“退学”处理,由学生本人自负。
教务办公室刘老师联系电话:028-85405112;邮箱:759537389@qq.com
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应于2019年9月完成学业名单
学号 |
姓名 |
专业名称 |
层次 |
学制 |
类别 |
入学时间 |
完成学业日期 |
B030595 |
徐成银 |
生物医学工程 |
博士 |
3 |
20030901 |
20190930 |
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