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评选2015-2016年度优秀实习队、优秀实习指导教师、优秀临床实习生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做好本科实践教学工作,鼓励和表彰在教学实习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实习队、实习指导教师和临床实习生,从即日起开始启动2015-2016年度(2015年6月至2016年5月)优秀实习队、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和优秀临床实习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本年度教学实习工作中圆满完成实习任务,教学效果显著,实习成绩优异的优秀实习队、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和优秀临床实习生。
二、名额分配:
优秀实习队原则上每个学院推荐1-2个;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按全程参加实习指导教师总数的10%推荐;优秀临床实习生按参加临床实习学生人数5%推荐(推荐了优秀临床实习生的学院不再推荐优秀实习队)。
三、评选程序:
1. 5月24日-5月27日,各学院组织教师和学生申报,申请者按申请类别填写相应申报表(见附件1、2、3)一式两份交学院。学院统计2015-2016年度开展实习工作的实习队、实习指导教师和临床实习生的数量,根据推荐比例确定推荐名额。
2 .5月28日-6月1日,学院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根据参评团体和个人开展实习的情况和推荐名额,进行评审打分并排序,确定推荐优秀实习队、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和优秀临床实习生。名单确定后学院统一填写“2015-2016年度四川大学优秀实习队、指导教师、临床实习生推荐汇总表”(附件4)。
3. 6月3日内,学院将被推荐的团体或个人的申报表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后,学院留存一份,另一份统一报送教务处实践科,同时报送“2015-2016年度四川大学优秀实习队、指导教师、临床实习生推荐汇总表”以及2015-2016年度开展实习工作的实习队、实习指导教师和临床实习生的数量。申报表、汇总表的电子版及统计的实习队、指导教师和临床实习生的数量请发送到jiashunchen@scu.edu.cn。
4. 学校汇总审核后,发文公布获奖名单。
注意:附件4的汇总表有3个分表,请选择对应的分表填写。
附件:
1.四川大学优秀实习队申报表
2.四川大学优秀实习指导教师申报表
3.四川大学优秀临床实习生申报表
4.2015-2016年度四川大学优秀实习队、指导教师、临床实习生推荐汇总表
教 务 处
2016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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