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8日上午,学院副院长钱祉祺组织实验室安全秘书、党政办人员对学院教学、科研用房进行了安全消防检查。现将检查情况和整改要求通报全院师生:
一、检查情况
西四教、学院楼及附楼公共区域灭火器过期,其他消防器材设施维护正常,学院楼及附楼视频监控系统运行正常。四教后面环境整治工作已经完成。学院楼及附楼三楼、西四教四楼存在堵塞消防通道现象。
学院再次重申,违规实验室整改情况务必书面报学院党政办或实验室安全秘书田老师。未按时整改的年终工作考核时按《学院实验室安全及环保工作日常考核办法》及学校相关文件对教师进行扣除工作量、取消评优、职称晋升等处罚。
二、存在问题整改建议:
(一)公共区域
各课题组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及时在“四川大学实验室安全与环保管理平台”申报处理,随时关注学院发布的清运通知。
学院已经着手联系校保卫处更换公共区域灭火器。及时沟通物管公司加强大楼管理。四教门禁视频监控将在环境整治完成后在进行修缮和完善。
(二)科研实验室
由于2015年实验用房调整频繁,请各课题组:1、加强实验室人员、设备、制度管理,尤其要做好剧毒、易燃易爆、细菌、病毒、放射源等危化品日常管理和课题组师生安全教育。2、按实验性质制定应急对策和培训实验人员,配置专用灭火设备、防护器材。
三、违反规定实验室通报
1、钢瓶未固定:学院附楼103、107-1,西四教110、424
2、实验室(实验)无人门未关:学院楼414;西四教308,420,
3、无灭火器:学院附楼107-1;西四教110;。
4、实验室无安全联系人:西四教106、108、110、128、410、420、424。
5、在无人监督的情况下,本科生进行实验:304B
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