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保卫处于2016年1月7日来我院进行了安全检查,发现我院下列单位存在以下安全隐患,请相关实验室尽快整改,并于1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将整改情况报给学院实验室安全秘书。
西四教230、415C、423无人未关门;303、421气瓶未固定;403、417B将药品堆放在过道;214室有学生将笔记本电脑过夜,实验室无技防,造成治安隐患。
希望各系所室加强对所属实验室的管理;加强对易燃、易爆等危化品的管理。
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