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2016年各类毕业生考核定职及调入人员一年期满确认职务的通知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有关规定,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不含“五大生”)考核期和见习期满后从事规定年限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经考核合格,可确定并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定为中级职务应符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学校于即日起启动2016年各类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考核定职及调入人员1年期满确认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固定编制、通过学校审批的编制内聘用和助理制人员,符合以下条件的均可申请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一)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的大、中专生和本科毕业生可申请认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2016年及其以前毕业的硕士生可申请认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2016年及其以前毕业的博士生可申请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四)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3年的硕士毕业生可申请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请时需提交计算机考试合格证。
符合以上条件申请确定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需提交《四川大学考核定职申报表》、学历证书复印件、学位证书复印件(国外学位证书需提交教育部的认证证明)。
二、根据专业技术人员变动工作后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有关规定,新调入学校的固定编制、通过学校审批的编制内聘用和助理制人员,须经1年试用,试用期满后根据《四川大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的标准,严格考核,确定已具备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能力,方能确认其专业技术职务。凡2015年9月1日以前调入且尚未确认职务的人员,经考核合格后申请确认相应职务的,需提交《四川大学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国外学位证书需提交教育部的认证证明)、原职改部门审批的职称相关证明。
请各相关单位于2016年10月30日前将以上人员的名册(附Excel格式的电子文档)和相关材料(各1份)交人事处师资办(望江办公楼353,电话8540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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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
201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