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遵循既有利于教学,又要保证安全的原则,管好用好化学药品,加强危险药品管理和使用的安全教育。
2、危险药品要存放在专用橱(柜)内,有阴凉、通风、防潮、避光等条件;有防火防盗安全设施;实行专人管理制度。
3、分类存放,经常检查,防止因变质、分解造成自燃和爆炸事故;不同性质,互相会发生化学作用的危险药品要隔开存放。
4、危险药品容器应封闭,防止漏气、潮解。见光容易起变化的危险药品应装在深色的玻璃容器或避光的容器里,对危险药品包装和药品质量要定期检查。
5、要加强对火源的管理。危险药品储藏室(橱)周围及内部严禁火源;化学准备室、实验室的火源要远离易燃、易爆物品,有火源时,不能离人。
6、危险药品要有可靠的懂得危险药品管理知识的人员管理。
7、化学药品容器都要有标签,并涂蜡保护;对分装的药品在容器上要注明名称、规格、浓度;无标签药品,不能擅自乱扔、乱倒,必须请化学老师经化学处理后方可处置。
8、搬运时,要轻拿轻放,防止震动、撞击、重压、倾倒和摩擦。
9、遇水易发生爆炸、燃烧的化学品,不准放在潮湿或易积水、漏水的地点;受阳光照射容易引爆的化学品,要存放在阴凉地点。
10、管理人员要建立危险药品各类帐册,药品购进后,及时验收、记帐,使用后及时销帐,掌握药品的消耗和库存数量;不外借药品,特殊需要借药品时,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签字。
11、剧毒药品的保管
(1)设专柜贮存,并实行双人双锁保管制。要有所存剧毒药品卡片帐,并有专用的量器及分装器材。
(2)专人保管,并由药品保管员与归口管理部门的管理人员同时建帐。药品入柜存放和配发时,双人双锁的二人均需在场,互相监督签发、及时登记,并追踪使用过程。
(3)保管人员在配发剧毒药品时,要按药品的不同化学性质进行防护、操作完毕要清洗用具。
(4)必须分门别类保管,不准与其它药品混放。
(5)剧毒药品的瓶签要鲜明、醒目(有条件瓶签是白字黑底及绘有骷髅架的标签),防止搞混,发生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