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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根据《四川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管理办法(修订)》和《四川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的文件精神,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全面考查、择优选拔的原则,特制定我院推荐2022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一、实施办法

(一)推免条件

推免生须为纳入国家普通招生计划录取的我校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和委托培养的学生)并符合下列条件:

1.        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良。

3.        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协作精神、综合素养、专业能力和学术发展潜力。

4.        具备良好的外语能力和水平,校内必修外语课程考试(含口语)加权平均成绩≥80分,或英语四级成绩≥568分,或英语六级成绩≥425分,或TOEFL成绩≥88分,或新GRE成绩≥310+4分,或IELTS成绩≥6分,或GMAT成绩≥600+4分(艺术类专业学生英语四级成绩≥425分,或IELTS成绩≥5.5 分,或TOFEL 成绩≥80 分)。第一外语为其他语种的,参照执行。

5.        参与常规推荐的学生,课程成绩的排名原则上应列本专业前50%

6.        为国家和学校做出突出贡献、赢得荣誉的学生以及义务兵役退役复学(入学)学生,课程成绩排名可放宽到70%或者必修课程学分绩点达到3.0以上。

(二)推免综合成绩计算细则

见附件1

(三)推免生工作流程

20219121200前学生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申请表、教务处打印的成绩单和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统计截止时间为2021831日)。书面申请材料通过材料初审、专家考核小组复核等方式进行综合认定。专家考核小组主要针对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成绩、社会实践活动及思想品德进行复核。

2021918日前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专家考核小组复核的科研创新潜质、专业能力倾向成绩与社会实践活动及思想品德成绩以及学业成绩(前三年)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排序确定申请人的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公示并上报学校教务处。

学生签署承诺书,承诺所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符合学术诚信规范;严肃认真对待推免结果,如果成功获得推免资格并且符合入学条件,则绝不浪费这一深造机会。

二、有关管理事项

(一)学院与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签订承诺书,获得资格者一律不纳入当年毕业生就业计划,学校不予办理出国等手续。

(二)获得免试资格者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1.        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

2.        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

3.        取得推免生资格后有违法违纪行为;

4.        取得推免生资格后在毕业学年中所修必修课程(包括毕业实习、毕业设计及毕业论文)考核成绩低于满分的80%(或B+);

5.        体质测试成绩未达标。

本方案由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三、申诉途径

如有问题,请实名举报反映至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科教楼202办公室处。联系电话:028-85461788E-mailqianzhiqi@scu.edu.cn

 

 

 

四川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910

 

 

 

附件1

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推荐2022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综合成绩计算细则

为做好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根据我院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一、综合成绩的构成

课程成绩占60 %;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成绩占35 %;社会实践活动及思想品德成绩占5 %

二、课程成绩的计算方法

课程成绩是指学生前三学年培养方案要求的全部必修课程成绩。若发现学生有意隐瞒课程修读情况,提交的课程成绩计算未按学校、学院规定要求,将取消其申请推免资格。课程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课程成绩=∑(某门课程成绩×该课程学分)/课程学分

备注:

(1). 课程成绩计算采用第一次修读的成绩,补考和重修成绩不用于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成绩计算。课程成绩统计截止时间与秋季开学补缓考成绩录入截止时间相同。

(2). 在国外学习的成绩按学校有关规定计算。

(3). 必修课教学计划中18学分选13学分、8学分选4学分的课程,学生可在满足学分要求的基础上自行选择课程计入计算,其成绩计算公式中的课程学分相应调整;《中华文化》不论篇章只取第一次修读的成绩计算。

三、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成绩的认定(满分100分)

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成绩的认定范围包括基本专业能力、科研项目、科研创新成果以及学科竞赛等。此部分成绩过程评价和成果评价并重,通过材料初审、专家复核等方式进行综合认定,专家复核主要对学生科研创新潜质、专业能力倾向、专业素养、学术发展潜力和学术诚信等进行审核鉴定,核实是否有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

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论文、专利等)、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需要如实提供全部支撑材料,如:论文见刊、专利授权、项目结题、获奖等创新能力、科研潜质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统计截止时间为2021831日。此部分所有项目加分都要由专家审核小组根据个人实际参与情况、贡献度进行复核以后进行系数折算。

此部分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35%,具体计分细则如下:

  1. 基本专业能力

包括本科生基本科研素质、学科基础及核心课程学习能力和国际化能力三部分。

1)基本科研素质

本科生在大学期间进课题组、进实验室、进科研团队(“三进”)参与科研创新实践,则获得此部分的基础分60分。需要提供指导老师签字的参与科研训练情况证明(按照学院统一模板)。

学生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验技术或其它获得院级及以上立项的科研项目,可以根据科研项目结题时的不同等级申请加分,具体加分情况见2

1. 科研项目不同等级加分表

项目等级

结题考核等级

项目负责人加分

项目组员加分

项目具体说明

自评分

审核分

合计得分

国家级

优秀

5

2.5

 

 

 


良好

4

2

 

 

 

合格

3

1.5

 

 

 

延期

2

1

 

 

 

省级

优秀

4.5

2.25

 

 

 

良好

3.5

1.75

 

 

 

合格

2.5

1.25

 

 

 

延期

1.5

0.75

 

 

 

校级

优秀

4

2

 

 

 

良好

3

1.5

 

 

 

合格

2

1

 

 

 

延期

1

0.5

 

 

 

院级

优秀

3.5

1.75

 

 

 

良好

2.5

1.25

 

 

 

合格

1.5

0.75

 

 

 

延期

0.5

0.25

 

 

 

备注申请终止的科研项目不加分;已经结题的项目才能申请加分;每个学生申请科研项目加分不超过1项。

2)学科基础及核心课程学习能力

根据本科生第一次修读的11门学科基础及核心课程成绩(高分子化学 (I) 、高分子物理 (I)、材料科学与工程基础(双语)、聚合物合成原理及工艺学、高分子材料成型加工基础(双语)、微积分(Ⅱ)-1、微积分(Ⅱ)-2、近代化学基础(Ⅱ)-1、近代化学基础(Ⅱ)-2、物理化学(Ⅰ)-1、物理化学(Ⅰ)-2)计算加权平均分。计算得到的加权平均分>80分可以申请加分,计算方法如下:加分=(加权平均分-80*0.680分及以下不加分。

3)国际化能力

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水平考试成绩≥568分可以申请加1分,成绩≥603分可以申请加2分;英语雅思成绩≥6.5分可以申请加1分,成绩≥7.0分可以申请加2分;托福成绩≥93分可以申请加1分,成绩≥ 101分可以申请加2分; GRE成绩≥314+4 分可以申请加1分,成绩≥317+4.5 分可以申请加2分。

参加大川视界、海外实习等项目到国(境)外高校交流学习并有教务处或学院等相关教学单位证明的可以申请加1分;到国际组织实习,时间达到三个月及以上的可以申请加2分。

说明:此模块加分按照最高项只计一次。

  2. 学科竞赛

主要指作为主力队员(只计团队前五名)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本专业相关的学科竞赛奖励(认定的学科竞赛范围包括“2020年全国普通高校竞赛排行榜”中的竞赛,以及PMC大赛、全国高分子材料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高分子材料实验实践大赛、四川省大学生材料设计大赛和四川省生物医学工程创新设计大赛),竞赛获奖等级加分情况见2

2. 学科竞赛获奖等级加分表

获奖级别

获奖等级

个人赛事加分

团体赛事加分

项目具体说明

自评分

审核分

合计得分

排名第1

排名第2-5

国际级/国家级

特等奖/一等奖

8

10

5





二等奖

6

8

4




三等奖

4

6

3




省部级

特等奖/一等奖

4

6

3




二等奖

3

5

2.5




三等奖

2

3

1.5




备注

j申请学科竞赛获奖统计时间截止到2021831日,须提交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k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预赛或者初赛性质按照省部级标准加分(按照赛制决定)。

l若同一项目在不同级别获奖,则不重复加分,只按照最高奖项计算一次。对于团体赛事,要求附上每个学生在该比赛中工作分工和具体参与情况的详细说明,指导老师签字确认,最后由学院专家审核小组进行审核。

m比赛中获得金、银、铜奖,对应表中的一、二、三等奖。

n PMC大赛、全国高分子材料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高分子材料实验实践大赛的决赛获奖认定为省部级。

o每个学生申请学科竞赛加分项目不超过1项。

  3. 科研成果

主要指学生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授权的专利、著作和成果获奖等。具体加分细则见3

1)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指公开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论文要求见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及以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本专业相关的科研论文,论文第一作者和第一通讯作者单位限定为四川大学。综述性论文不加分。

2)授权专利:指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获得授权的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专利署名第一单位应为四川大学。

3)发表的著作:指主编或者参编的专业相关著作或者教材。

4)参加与本专业相关的课题项目获省级及以上奖励。署名单位应为四川大学。

3. 科研成果加分表

类别

第一作者

项目具体说明

自评分

审核分

合计得分

学术论文

高水平学术论文

A

25





B

15




C

10




D

8




其他

6




EI

6




国内核心期刊

3




授权专利

发明专利

6




实用新型专利

2




外观设计专利

1




著作

学术或者教材

独著每部加25分;合著依据合著人数和完成工作量加5-15分。




成果

国家级科技成果获奖者

30




省部级科技成果获奖者

20




备注

j学术论文要求必须见刊;

k共同一作加分减半;三个及以上共同一作不加分。

l每个学生申请科研成果加分项目不超过1项。

四、社会实践活动及思想品德的认定(满分100分)

此部分所有项目加分都要由专家审核小组根据个人实际参与情况、贡献度进行复核以后进行系数折算。此部分满分100,综合成绩占比5%

  1. 思想品德考核(30分)

积极参加团组织生活、党组织生活、青年大学习等网上团课党课,经团支部、党支部评议合格,分别加2/学年;

获得校级及以上年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称号的,获奖年度加3/学年。

积极参加支教等志愿服务活动,并获得由市级以上党政机关颁发的优秀志愿者证书或获得市级以上新闻媒体报道,加5分。

曾受到学院通报批评者,此部分直接为0分。

  2. 活动获奖加分(40分)

参加由学校组织或经学校选拔代表省市参赛的文艺竞赛(指文学、艺术类竞赛奖励)、体育比赛(指体育类竞赛奖励)获市级以上奖励,按照不同获奖等级予以加分。具体加分细则见4

4. 活动获奖加分表

获奖级别

获奖等级

计分

自评分

审核得分

合计

考核方式

国家级

特等奖/一等奖/金牌

40

 

 

 

申请者提交获奖证书复印件,并交原件核实。

二等奖/银牌

35

 

三等奖/铜牌

30

 

省部级

特等奖/一等奖/金牌

25

 

 

二等奖/银牌

20

 

三等奖/铜牌

15

 

市级

一等奖/一~三名

10

 

 

二等奖/四~八名

6

 

三等奖/九~十六名

4

 












   ①
若同一项目在不同级别获奖,则不重复加分,只取最高级别分值;

团体获奖,项目负责人获得该级别加分,2-5人每人加该分数的50%6-10人每人加该分的30%10人以上加该分的10%

所获荣誉必须是相关主管党政部门通过正式比赛或评比产生和颁发的。

④每个学生申请活动获奖加分限1项。

  3. 公共服务(30分)

热心公共服务,曾在学生工作岗位上锻炼,服务满一学年并考核合格后予以加分。同一学年同时担任多个不同职务,只计1项。

担任班委和大寝寝室长、党支部委员、校院团委学生会副部长服务满一年且合格者加3/学年;大三学年文艺委员、体育委员、寝室长加1.5/学年。

担任班长、团支书、党支部副书记、校院团委学生会正部长服务满一年且合格者加6/学年;

担任年级长、校院主席团副职,服务满一年且合格者加10/学年;担任校院主席团正职或以上职务,服务满一年且合格者加15/学年。

 

其他未列出的项目由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和专家审核小组进行讨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