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就业

招生就业

根据《四川大学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川大研〔201764号)有关规定,经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研究2019年我院医用高分子材料及人工器官系调剂招生复试具体安排如下:

一、复试时间安排

1、报到时间地点:59日下午16:00-17:00学院208

2、报到材料:

考生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居民二代身份证、军官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生带学生证)。

以上所有材料均需准备原件及复印件各1套。

3、复试时间地点:510日上午9:30开始,学院205会议室

4、体检:

体检时间:55日至517日工作日下午14:30-17:00

体检地点:四川大学校医院

注意事项:自带11寸照片贴体检表

体检表交回时间:520日前

体检表交回地点: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208

二、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低于60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加权公式:S=S/3×70%+S复(百分制)×30%

三、复试收费标准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641号)规定:研究生招生复试费:每生120元。按照学校相关要求,博士研究生复试费在网上缴纳。缴费时间为2019.5.9-2019.5.10,现场报到不补交复试费。缴费网址:http://sf.scu.edu.cn/payment/,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密码为:888888

四、调剂复试名单

姓名

报考专业名称

陈钦

材料学

彭川

材料学

李艳艳

材料学

徐小博

材料学

任凯

材料学

五、咨询联系方式028-85405112

六、举报受理渠道

招生单位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举报受理小组,接受考生的实名举报。举报受理小组在接到举报后,展开调查,在5个工作日以内回复举报人。

联系电话:028-85461788邮箱:qianzhiqi@scu.edu.cn    

地址:四川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高分子学院203办公室)

注:不能按时前来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

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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