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教学

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

办理时限

每年3月/7月/9

办理地点

学院208办公

办理流程

所需材料

1.拟毕业的研究生在每年3月/7月/9月向学院报名申请答辩(附件1、附件2)。具体时间学院再行通知,若在学院抽查名单确定后报名申请答辩,学位论文必须进行盲审。

 

2.学院将拟答辩硕士名单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研究生院按不低于10%的比例抽取确定盲审名单

 

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实行全盲评审。

 

3.研究生将定稿论文报送各学科进行查重,学位论文重合率超过10%的,由负责查重的老师出具《四川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学位(毕业)论文形式审查合格证明》正常进入送审环节,其中超过5%的,需导师出具说明并签字确认。

 

4.博士研究生及抽中盲审硕士研究生填写《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学位论文送审申请》(附件3),《学位毕业论文形式审查合格证明》论文盲审材料(右列一起交至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5.学院中盲审硕士名单,每篇学位论文送审2位专家(校外专家至少1人标准组织专家盲审

抽中盲审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由导师组织送审。

 

博士研究生按每篇5位专家的标准进行盲审。学院将博士学位论文盲审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由学位委托第三方论文评审平台进行。

1.学位论文盲审材料:

(1)学位论文PDF电子版,文件命名格式:10610_二级学科代码_学号_LW.PDF;

 

(2)学位论文WORD电子版,文件命名格式:10610_二级学科代码_学号_LW.DOC;

 

(3)创新自评表WORD电子版,文件命名格式:10610_二级学科代码_学号_ZPB.DOC。(附件4,仅限博士研究生

 

2.注意事项:

(1)学位论文及创新自评表中需要隐去作者、导师姓名以及有关反映作者、导师的信息。汇总清单不必做隐匿处理。

 

(2)汇总清单请严格按说明填写。

 

(3)注意学位论文和创新自评表文件名中含有下划线,文件名中的字母及数字应使用半角字符。

 

(4)学位论文和创新自评表文件名中的学号、专业代码等应与汇总清单严格一致

 

(5 WORD电子版文件须为DOC格式(非DOCX等其他格式)。

 

附件

附件1  拟答辩硕士名单样式.xls

附件2  博士盲审汇总清单样式.xls

附件3  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学位论文送审申请.docx

附件4  四川大学博士论文研究创新自评表.doc

 




附件【1拟答辩硕士名单样式.xls】已下载

附件【2博士盲审汇总清单样式.xls】已下载

附件【3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学位论文送审申请.docx】已下载

附件【4四川大学博士论文研究创新自评表.doc】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