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根据《四川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管理办法(修订)》和《四川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的文件精神,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全面考查、择优选拔的原则,特制定我院推荐2024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一、实施办法
(一)推免条件
推免生须为纳入国家普通招生计划录取的我校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和委托培养的学生)并符合下列条件:
1.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良。
3.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协作精神、综合素养、专业能力和学术发展潜力。
4.具备良好的外语能力和水平,校内必修外语课程考试(含口语)加权平均成绩≥80分,或英语四级成绩≥568分,或英语六级成绩≥425分,或TOEFL成绩≥88分,或新GRE成绩≥310+4分,或IELTS成绩≥6分,或GMAT成绩≥600+4分(艺术类专业学生英语四级成绩≥425分,或IELTS成绩≥5.5 分,或TOFEL 成绩≥80 分)。第一外语为其他语种的,参照执行。
5.获得体质测试合格成绩≥2次(缺失单项成绩不作为有效数据使用)。
6.参与常规推荐的学生,课程成绩的排名原则上应列本专业前50%。
7.为国家和学校做出突出贡献、赢得荣誉的学生以及义务兵役退役复学(入学)学生,课程成绩排名可放宽到70%或者必修课程学分绩点达到3.0以上。
(二)推免综合成绩计算细则
见附件1。
(三)推免生工作流程
2023年9月19日上午9:00前学生提交申请材料:可信成绩单(命名格式为:身份证号_姓名,请注意符号为短下划线)和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统计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申请材料通过材料初审、专家审核小组复核等方式进行综合认定。专家审核小组主要针对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成绩、社会实践活动及思想品德进行复核。
2023年9月25日前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专家审核小组复核的科研创新潜质、专业能力倾向成绩与社会实践活动及思想品德成绩以及学业成绩(前三年)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排序确定申请人的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公示并上报学校教务处。
学生签署承诺书,承诺所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符合学术诚信规范;严肃认真对待推免结果,如果成功获得推免资格并且符合入学条件,则绝不浪费这一深造机会。
二、有关管理事项
(一)学院与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签订承诺书,获得资格者一律不纳入当年毕业生就业计划,学校不予办理出国等手续。
(二)获得免试资格者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1.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
2.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
3.取得推免生资格后有违法违纪行为;
4.取得推免生资格后在毕业学年中所修必修课程(包括毕业实习、毕业设计及毕业论文)考核成绩低于满分的80%(或B+);
5.体质测试成绩未达标。
本方案由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三、申诉途径
如有问题,请实名举报反映至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科教楼202办公室处。联系电话:028-85461788;E-mail:qianzhiqi@scu.edu.cn。
四川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