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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各基层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要求,针对学院部分支部任期已满的实际情况,现将基层党支部换届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全面提高党支部建设质量,全面提升党支部政治领导力、师生凝聚力、发展推动力、和谐促进力、服务执行力、自我革新力,不断健全和完善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在推进学院改革发展中切实发挥好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基本原则

按照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有利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有利于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促进学科、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合理设置基层组织,切实加强基层党建;

(二)严格遵照组织程序,依法开展选举工作;

(三)广泛发扬党内民主,充分尊重党员权利。

三、换届改选的范围和时间

本次换届改选的范围为任期已满的党支部;换届改选工作于6月底前结束。

四、党支部委员会的组成形式和职数设置

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由3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

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任期内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出现空缺,应当及时进行补选。确有必要时,上级党组织可以指派党支部书记或者副书记。

教师(专任)党支部支部书记要求中共正式党员,党龄三年以上。原则上应具体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一般应兼任研究所、教研室、学科组、团队等组织负责人,着力把政治坚定、学养深厚、有较大影响的教师党员选配到党支部书记岗位上来。

五、党支部委员的条件

党支部委员,应由党性强、政治和业务素质好,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负责,能够联系群众,具有奉献精神和一定党务工作经验的同志担任。提出委员候选人要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

六、党支部委员会的产生过程

党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一般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选举要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支部委员候选人的产生,可先在支部范围内酝酿提名,在推荐的基础上,召开党支部会议进行选举,确定各支部委员名单。选出的党支部委员,报学院党委备案;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报学院党委批准。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党支部要把这次改选工作作为支部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认真研究,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抓好换届改选工作。

(二)发扬民主,顾全大局。各支部要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在党员中开展一次增强党性和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教育,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使广大党员积极参与换届改选工作。

(三)规范程序,严肃纪律。支部换届改选工作是党建工作中的一件大事,党内选举有着严肃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选举纪律。要做好各项筹备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选举,严肃党的纪律,杜绝一切违纪行为。

附件: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指导手册

 

中共四川大学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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