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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开展地质灾害和防汛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四川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开展地质灾害和防汛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川地灾指〔2018〕1号)、四川省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全省防汛抗旱减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力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通知》(川地灾指办〔2018〕11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学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8〕198号)精神,为全力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范,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校内各单位务必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落实防汛减灾和地质灾害防治的责任和措施,及时开展地质灾害和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做好抢险救灾准备,提升综合防御能力,确保师生员工安全和教学科研工作正常开展。

二、化学化工类实验室要重视危险化学品的保管措施,防止雨水进入实验室引发安全事故;地势较低的实验室应做好防汛应急措施,防止雨水漫入,引起环保事故。

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

2018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