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教学

根据学校仪器设备管理与使用的规定,本着为教学、科研服务的原则,保障仪器设备正常运转。同时实现资源共享,提高仪器设备利用率,更好地发挥设备的效能和效益,实现“以设备养设备”的良性循环创造条件,有必要收取仪器设备的成本消耗补偿费。

一、仪器设备成本消耗补偿费指标内涵

成本消耗补偿费包括:

1、各种试剂、药品、气体、元器件、燃料、润滑、运行所需油类、零配件、管道、大精贵仪器分析测试辅助材料(如坩埚、注射器、样品瓶、色谱级标样、金靶等)等易耗材料。

2、设备正常运行的配套设施(如恒温、恒湿、地面除尘、空气净化、抽气、暗室,普通实验室正常使用具备的动力、给排水、地面、墙面、顶面、照明、门窗、操作台等)。

3、仪器设备正常运行的维护保养费(指维修更换配件及设备升级等)、折旧费(设备自然老化、磨损达到使用期限的时间)、管理费、技术服务费等。

二、执行学校规定的仪器设备成本消耗补偿费收费标准(川大实〔2021〕8号附件)执行。